生态环境部发布开展部分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



5月24日,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环办科技函[2018]331号文件,要求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,按照《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》(环发〔2004〕138号)要求,现组织开展部分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(以下简称实验室)评估工作。
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(主管部门:国家环境保护总局)是国家环境保护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国家组织环境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、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、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。
近年来随着环境科学技术的发展,国家环境重点实验室的作用越发强大,开展创新性研究、解决环境保护的重大科技问题、实现国家环境保护目标和可持续发展、提供科学发展提供理论与技术支持、承担国家环境保护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、解决环境保护重大和关键性难题、掌握国内外学术动向、提供相关领域科技发展报告、咨询服务等,这些都是国家环境重点实验室所担负的责任。
此次评估采用定量评价和末位淘汰等方式,目的是加强对实验室建设的监督管理,请建设3年以上的实验室(实验室名单见附件1)按照相关格式和要求如实填写《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自评估报告》(见附件2),并将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纸质件于2018年6月25日前报送生态环境保护部。
附件:1.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评估名单
2.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自评估报告(格式)
附件1
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评估名单
序号 |
实验室名称 |
依 托 单 位 |
1 |
国家环境保护农药环境评价与污染控制
重点实验室 |
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|
2 |
国家环境保护水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
重点实验室 |
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|
3 |
国家环境保护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 |
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|
4 |
国家环境保护化学品生态效应与风险评估
重点实验室 |
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|
5 |
国家环境保护生物安全重点实验室 |
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|
6 |
国家环境保护湿地生态与植被恢复
重点实验室 |
东北师范大学 |
7 |
国家环境保护城市空气颗粒物污染防治
重点实验室 |
南开大学 |
8 |
国家环境保护环境与健康重点实验室(武汉) |
华中科技大学 |
9 |
国家环境保护环境与健康重点实验室(太原) |
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|
10 |
国家环境保护二噁英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 |
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|
11 |
国家环境保护大气有机污染物监测分析
重点实验室 |
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|
12 |
国家环境保护地表水环境有机污染物监测
分析重点实验室 |
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|
13 |
国家环境保护土壤环境管理与污染控制
重点实验室 |
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|
14 |
国家环境保护湖泊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 |
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|
15 |
国家环境保护生态工业重点实验室 |
东北大学、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、
清华大学 |
16 |
国家环境保护卫星遥感重点实验室 |
中国科学院遥感应用研究所、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|
17 |
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光学监测技术重点实验室 |
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|
18 |
国家环境保护化工过程环境风险评价与控制重点实验室 |
华东理工大学 |
19 |
国家环境保护河口与海岸带环境重点实验室 |
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|
20 |
国家环境保护区域生态过程与功能评估
重点实验室 |
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|
21 |
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微生物利用与安全控制
重点实验室 |
清华大学 |
22 |
国家环境保护煤炭废弃物资源化高效利用
技术重点实验室 |
山西大学 |
23 |
国家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技术
重点实验室 |
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|
24 |
国家环境保护辐射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 |
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|
